《雲南省政務新媒體管理辦法》自2019年9月10日起施行。對全麵規範政務新媒體的建設和應用管理,推進全省政務公開平台和載體健康、有序、創新發展,不斷提升數字化背景下的政府網上履職能力提出了要求。
政務新媒體是指全省各級行政機關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其內設機構在微博、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注冊並開設的政務賬號或應用,以及自行開發建設的移動客戶端等。
一個單位原則上在同一新媒體平台隻開辦一個政務新媒體賬號。各級政府及其部門開展重大活動或專項工作,原則上不單獨開辦政務新媒體。政務新媒體發布的信息,應當科學分類,采取適合新媒體特點和網民喜聞樂見的表達方式,確保準確權威、語義明確、語言規範、發布及時,與政府網站所載信息同根同源。鼓勵政務新媒體開通辦事服務功能,重點推動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科、教、文、衛、體等公共服務,以及水、電、燃氣、交通、通信等公用事業單位民生服務事項向政務新媒體延伸。